【检察要闻】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
★两高三部出台新规:明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得强迫自证有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大数据行动指南(2017—2020年)》,打造“智慧检务”
【检察新闻】
★许甘露到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调研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会
★省检察院举行新任职工作人员暨入额检察官宪法宣誓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宁到许昌两级检察机关调研司法改革和检察工作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自民到商水县慰问贫困群众
★省女检察官协会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巾帼文明岗”
★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办案一组被共青团中央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
【检察要闻】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
6月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写入这两部法律。这标志着我国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作出修改。第五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作出修改。第二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决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两高三部出台新规:明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得强迫自证有罪
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从侦查、起诉、辩护、审判等方面明确非法证据的认定标准和排除程序,切实防范冤假错案产生。规定明确提出,办案机关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根据规定,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对重大案件,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人员应当在侦查终结前询问犯罪嫌疑人,核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并同步录音录像。经核查,确有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排除非法证据,不得作为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根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大数据行动指南(2017—2020年)》,打造“智慧检务”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检察大数据行动指南(2017—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将依托大数据及智能语音等前沿科技,统筹利用以司法办案数据为核心的检察数据资源,营造大数据应用良好生态,打造“智慧检务”。最高检启动《行动指南》的编制,旨在明确未来“智慧检务”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推动检察信息化建设从“服务管理为主”向“服务管理和办案并重”转变;加强统筹规划,积极鼓励、有序引导各地开展大数据建设和应用的探索创新,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行动指南》还明确了上下级检察院、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在推进检察大数据应用中的责任分工,进一步突出了“最高检和省级院主建、市县级院主用”“需求主导、技术统筹”的工作原则。
【检察新闻】
★许甘露到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调研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6月15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许甘露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调研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在二七区人民检察院,许甘露先后察看了控申接待大厅、案管大厅、预防查询大厅和技术检验中心,并就检察技术应用等问题与干警亲切交谈。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许甘露强调,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主要领导要把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岗位职责,夯实责任,加强配合,协同推进,形成推动改革大合力。要强化检查督促,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会
6月20日,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会在郑州召开。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宁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上,坚持对标看齐、标本兼治,压实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监督,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会上,省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市分院检察长逐一向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宁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会议还对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省检察院举行新任职工作人员暨首批入额检察官宪法宣誓
6月21日上午,省检察院举行新任职工作人员暨首批入额检察官宪法宣誓仪式。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喜中、省政协副主席史济春、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申涛三名监誓人的现场监誓下,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干警代表共同见证下,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宁宣读誓词,99名新任职工作人员整齐列队跟诵誓词。
段喜中对省检察院新任职人员表示热烈祝贺。他在讲话中指出,新任职工作人员面对宪法庄严宣誓,是落实中央向宪法宣誓制度的重要体现,希望新任职检察官们牢记铮铮誓言,践行庄严承诺,把誓言作为毕生追求和行为准则,牢记肩负的崇高使命和重大责任,努力做政治坚定的表率、坚定法治信仰的表率、司法为民的表率、忠诚履职的表率、清正廉洁的表率,努力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这次省检察院新任职人员暨首批入额检察官宪法宣誓,标志着我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有关部署要求,河南省检察院作为第三批试点单位,从去年开始全面推开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体制改革。截止目前,包括前期许昌、安阳两个试点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共有5801人正式入额成为员额制检察官。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宁到许昌两级检察机关调研司法改革和检察工作
6月22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宁深入许昌两级检察机关,专题调研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通过全面听取汇报和深入实地察看,蔡宁检察长对全市检察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许昌检察机关的总体工作做得比较好、比较实,反腐查案工作稳中有升,法律监督的质量较高,检察人才和队伍建设过硬,特别是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步子迈得比较快、走得也很稳,看了许昌的情况,对基层司法改革和司法责任制落实感到更放心、更踏实。同时,蔡宁检察长也明确要求和殷切希望许昌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试点作用,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推动全市检察工作特别是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自民到商水县慰问贫困群众
6月14日上午,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自民一行来到商水县城关乡瓦房庄行政村,到贫困户家中走访慰问。随后在座谈会上,李自民又和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现场交换意见,研究探讨如何共同帮助村民解决环境卫生等实际问题。李自民还对省检察院驻村干部提出新要求:一要帮扶好剩下的贫困户,争取早日实现脱贫;二要巩固好帮扶成果,防止返贫现象发生;三要形成产业,带领村民共同致富。
为落实中央、省委精准扶贫的部署要求,省检察院先后出台《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省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等多个文件,研究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助力保障脱贫攻坚工作。2015年9月,省检察院将瓦房庄村作为扶贫联系点,派副处级检察员裴杰担任驻村第一书记。省检察院多名班子成员先后赴瓦房庄深入调研,研究制定帮扶措施,机关部分党支部书记与17户贫困户“结对子”,签订助力脱贫承诺书。
★省女检察官协会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巾帼文明岗”
近日,河南省女检察官协会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近年来,河南省女检察官协会在中国女检协的指导和省院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坚持以“服务检察工作全局,助推女检察官成长成才”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动员、组织全省女检察官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依法履职,着力提升全省女检察官的专业素能,为推进检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办案一组被共青团中央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
近日,共青团中央等22个单位于联合下发决定,对全国先进青年集体进行集中表彰。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办案一组被命名表彰为“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宁亲切接见并慰问了荣获这一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代表,对他们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鼓励他们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创更大业绩。省院机关党委发出号召,希望省院机关广大青年干警、青年团员要以公诉二处办案一组为榜样,紧紧围绕“中原更出彩,青春正飞扬”的时代主题,立足本职,积极作为,为全面建设检察工作强省、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